四、考試
考試工作在市委、市政府和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領導小組領導下由市招聘辦統一組織實施。
本次招聘工作,開考比例為招聘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1:3以上。報名達不到比例的崗位,將壓縮招聘計劃直至達到開考比例,壓縮招聘計劃后仍達不到比例的,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在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公布或電話告知報考者,并全額退還考生繳納的報名費。面試比例為招聘計劃數與考生人數之比1:2.
考試采取筆試和面試的方式,分值均為百分制。
1.考試科目
筆試:內容為《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主要包括政治、經濟、法律、時事、文史等內容。
面試:幼教采取才藝展示、說課、答辯的方式進行;職教采取試講(說課)和答辯的方式進行。
2.考試地點
設在白銀區,具體考試地點以準考證為準。
3.考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2年12月1日上午9:00——11:00,面試時間另行通知。
4.攜帶證件
報考者須攜帶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根據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缺少上述證件者,不得參加考試。
5.成績查詢
考試成績擬于2013年1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過白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6.計分辦法
報考人員的最終考試成績=筆試成績×40% 面試成績×60%。
同一崗位成績出現并列時,加試崗位專業知識測試。
五、體檢、考察
1.體檢。根據報考者的最終成績,按職位擬錄取人數等額確定體檢人員名單,由市招聘辦組織體檢。體檢工作在市級以上具備體檢資質條件的醫療機構中進行,按照《公務員錄用通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組織實施體檢。
對于在體檢過程中,弄虛作假或者隱瞞真實情況致使體檢結果失真的體檢者,不予聘用或取消其聘用資格。
體檢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權限,經市招聘辦同意后,該崗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
2.考察。體檢結束后,由招聘單位負責對體檢合格的擬招聘人員進行考察,并進行資格復審,同時寫出考察評語。要按照德才兼備以德為先的標準,根據擬招聘崗位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自律意識、能力素質、學習以及需要回避的情況等。考察應成立考察工作小組,每組應由2名以上工作人員組成。考察小組要查閱報考人員檔案,聽取有關方面意見,與本人進行面談,采取實事求是的態度,準確把握被考察對象的情況,全面、客觀、公正地予以評價。考察后,應寫出書面考察意見。
考察不合格者,按照招聘權限,經市招聘辦同意后,該崗位按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等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