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招聘6名中小學教師的通知
為切實解決市開發區教師隊伍嚴重不足問題,經市政府同意,由市人社局面向社會、統一組織開展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公開招聘教師工作,現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一)堅持面向社會、公開招聘; (二)堅持公開、平等、競爭、擇優。 二、招聘計劃 六安市開發區計劃公開招聘6名教師,詳見《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皋陶學校、二十鋪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三、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主要為國家承認學歷的應、歷屆大學本科以上畢業生,具體條件如下: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崗位所需要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四)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五)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年齡條件”中“28周歲以下”為“1984年10月1日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 有下列情形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在讀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三)現役軍人; (四)經政府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法律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報考招聘后即構成原人事部6號令規定的回避關系的職位。 四、現場報名 報名采用現場報名的方式進行。 (一)報名時間:2012年10月8日—10日 (二)報名地址:市梅山路48號軍轉培訓中心二樓會議室 (三)報名者需攜帶的材料: 1、報名人員須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以及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證件)原件等材料及其復印件。 2、對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2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負責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等工作的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該學歷層次、畢業時間以及“2012年畢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待發”的書面證明和各科“成績單”,及有關證件材料及其復印件報考。 3、屬“服務基層項目”的人員,已經服務期滿的:“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特崗教師”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人員須提供相關服務期滿證書。2012年服務期滿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證書或縣級主管部門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上述人員報名時,請持證書原件申請加分,報名結束后,市人社局將對申請加分人員進行加分資格審核,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由市人社局在六安市人民政府網、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六安人才網及六安經濟技術開發區等網站(以下簡稱“人社相關網站”)向社會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每門筆試成績增加2分,逾期不再補辦。 在報名時,報考人員均需填寫《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皋陶學校、二十鋪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考資格審查表》和《報名、考試誠信承諾書》,并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45元/門)、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4張,以及報考崗位具體要求的其它證件資料,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單位同意報考證明信。 考生報名時所提供的證件資料,以及填寫的信息必須與本人實際情況、招聘條件和所報考崗位資格條件要求一致,并真實無誤。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招聘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聘用資格。 每位報考者限報1個職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進行報名和參加考試。 五、資格審查 報名結束后,在市人社局指導下,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對報名人員進行資格初審。對通過資格初審并繳納考試費用的,核發《準考證》,報考者于10月19日到市軍轉培訓中心(原報名處)領取《準考證》,筆試時間和地點詳見《準考證》。報考者持《準考證》、正式有效身份證到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 應聘同一崗位的需形成競爭,招考崗位計劃數與報考人數比例應不低于1:3.不足規定開考比例的,將取消或核減該招考崗位計劃數。 六、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試講。 (一)筆試。筆試分為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由市人社局統一組織實施。為確保新進人員基本素質,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合計成績須達到120分方可進入下一程序。 1、公共基礎知識。《公共基礎知識》考試是每個招聘崗位必考的公共科目,考試內容:常識、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寫作。 2、專業理論知識。根據不同崗位的專業特點,專業理論知識主要是考報考崗位所要求的專業理論知識,考試命題參考普通高校相應層次、相應專業現行通用教材。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基礎理論、業務知識和綜合應用能力等。 《專業理論知識》考試時間與《公共基礎知識》同日進行,兩門筆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后,成績將及時在“人社相關網站”公布。 (二)試講。其考生入闈名單,按《公共基礎知識》和專業理論知識3:4合成比例,根據崗位計劃及考生筆試首次合成成績高低順序,原則上按照1:5比例確定。考試內容:主要測試應試人員的專業基礎知識、業務水平、綜合素質及實際應用能力等。 試講人選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筆試入闈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試講人選。如該崗位參加試講的考生僅有1人,則設定試講最低分數線為65分。對試講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考察和體檢。 試講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三)合成總成績。應聘人員總成績按公共基礎知識、專業理論知識和試講考試成績3:4:3合成確定。 出現同分情況處理:某一崗位如出現同分,以專業理論知識考試成績高低確定排序;如再出現專業理論知識同分,則按專業理論知識主觀題得分高低確定排序。 體檢和考察人員名單及時在“人社相關網站”進行公示。 因故出現人選缺額的,在同崗位應聘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只遞補一次。 七、考察體檢 體檢須在二級甲等以上綜合醫院進行。體檢參照原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國人廳發〔2007〕25號),人社部、衛生部《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和《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人社部發〔2010〕82號)等有關規定,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統一組織體檢。體檢工作結束后,由醫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結論性意見,并加蓋所在體檢醫院體檢專用公章。 考察工作在市人社局的指導下,由用人單位主管部門和用人單位組織實施。主要對考核人選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進行考核,并對考核人選報考資格條件進行復查。 對體檢、考核不合格者,且其后又有符合條件的考生,可按照考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最多可遞補一次。遞補體檢、考核時間另行通知。 八、公示 對考察、體檢均合格的擬聘用人員名單,在人社相關網站公示一周。 九、聘用與管理 經公示無異議或公示結果不影響聘用的,由用人單位寫出聘用報告,連同擬聘用人員考核材料、學歷認證、資格證書等相關材料(“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提供相關證書材料),經主管部門審查后,按規定報送市人社局辦理審批及相關手續。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未能按時提供招聘崗位所要求層次的學歷、學位、證書等證件材料的,取消聘用資格。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事部關于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02]35號)和安徽省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在全省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意見的通知》(皖政辦[2006]13號)規定,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納入事業編制管理,實行國家統一規定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工資福利制度。 事業單位新進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經費 招聘工作所需經費,由用人單位負責。考試收費標準按省財政廳、省物價局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執行。 十一、監督檢查 本次招聘考試嚴格遵照《安徽省人事考試工作規則(試行)》及保密、回避等相關規定,堅持客觀、公正、科學、規范的原則,嚴肅考風考紀,嚴格實行考試責任追究制,確保招聘考試公平、公正、規范、有序地進行。 為增強招聘工作的公開性和透明度,落實報考者和社會各界對招聘工作的知情權和監督權,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工作實行全過程的監督檢查,對有關工作人員違反招聘原則,不按規定程序操作的行為,要立即制止并責令改正;造成不良影響的要嚴肅處理,絕不姑息;對違反招聘紀律的報考人員,視情節輕重分別按有關規定給予取消考試資格、宣布考試成績無效、取消錄用資格、通報所在學校或單位等處理;對違反招聘紀律的相關人員,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十二、有關事宜 本《公告》由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有關本次招聘的相關信息,請考生登陸“人社相關網站”查詢、查閱。 具體招聘情況詳見《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皋陶學校、二十鋪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本次招聘統一組織的考試,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不舉辦、不委托舉辦任何形式的輔導和培訓活動。 咨詢電話:0564-3636369、3376209 監督電話:0564-3376208 附件:1、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皋陶學校、二十鋪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基本情況一覽表 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皋陶學校、二十鋪小學)公開招聘教師報名資格審查表 六安市經濟技術開發區 六安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二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