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金華磐安縣教育局關于招考編制內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一、招考崗位、人數及戶籍、學歷等要求
初中科學、社會各一個名額面向男生招考;小學語文、數學、英語、各2個名額面向男生招考,科學、音樂、體育各1個名額面向男生招考。面向男生招考名額與男生報考人數之比須符合1︰3的要求,達不到要求的相應減少面向男生名額。其余名額不分男女按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確定。
學前教育崗位,就業方向為鄉鎮公辦幼兒園。
二、報名條件
(一)年齡
30周歲以內(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二)教師資格
除財會崗位外,往屆畢業生報考中小學及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須具有相應學科教師資格證書。
(三)加分
專業對口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畢業生報考小學、學前教育教師崗位的,在總分中加2分;碩士研究生畢業參加考試招聘的,在總分中加3分;符合報考條件且在我縣中小學、幼兒園代課兩年及以上的(按上年9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為一年計算,時間截至到2012年6月份),報考對應學科學段的,在總分中加1分。
報考音樂、體育、美術學科及學前教育崗位人員,如本人在高中階段和高校階段參加教育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專業比賽(不含團體項目),按以下標準加入總分:獲得全國比賽三等獎以上或者前八名的加3分,省比賽二等獎以上或者前六名的加2分;國家一級運動員及以上的加3分,國家二級運動員加2分。同項目成績不重復計分,以高限計分。
加分累計不超過3分,加分材料報名時提供有效。
三、報名時間和地點
報名時間為2012年3月6日(上午8︰00~11︰30,下午2︰00~5︰00),逾期不予受理。
報名地點:磐安縣招生辦(上后埂66號)
聯系電話:0579-84662828
四、報名方法
1.報名時提交《磐安縣2012年公開招聘中小學(幼兒園)教師報名表》(見附件一,自行下載填寫),并附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張。
2.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和身份證、戶籍證明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他人員提供身份證、戶口簿、學歷證書、教師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正式在編人員報名的,須帶原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3.學科招考計劃與報名人數之比達不到1:3要求的,相應減少該學科招考計劃,名額調整到報名人數多的其它崗位。
五、招考程序
招考工作由縣紀委監察局全程參與監督,縣教育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共同組織實施。
(一)資格審查
主要審查是否符合報名條件,審查結果在網上公開發布。
(二)考試
資格審查通過者,參加考試,考試滿分100分,筆試和面試各占50%。考生考試違規的,按《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的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