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下人員不得報考
1.定向到具體行業或單位的應屆畢業生;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勞動教養的人員,正在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司法機關立案調查未結案的人員;
4.曾被開除公職或被辭退未滿5年的人員;
5.受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曾被確定為不稱職(不合格)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人員招聘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試錄用紀律行為禁考期限未滿的人員;
7.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的人員;
8.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聘用為教師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四、招聘信息發布
時間:2012年2月23日。
招聘信息在金沙縣人民政府網、金沙黨建網、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等媒體和公開欄發布。
五、報名及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2012年3月8日至3月12日,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雙休日正常報名。逾期不再辦理報名手續。
(二)報名方式及地點
報名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不設網上報名。報名地點設在金沙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人力資源大廳(金沙縣長安路彎彎橋水上辦公樓一樓)。
(三)報名事宜
1.考生須如實提交本人有關信息和材料,所提交的有關證件與筆試、面試時使用的證件必須一致。
2.每位考生只能選擇一個崗位進行報名,如實填寫《報名表》。《報名表》填寫信息不真實、不完整或填寫錯誤的,責任自負。由他人代報的,若報名信息出現上述情況,視同考生本人填寫,由考生本人承擔責任。凡弄虛作假的或資格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此次招聘不向考生收取報名考務費。
3.考生交本人近期同底正面1寸免冠彩色照片6張。
4.考生報名時還須提供以下材料:
(1)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1份(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就業推薦表》原件及復印件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3)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提供所報考崗位要求的教師資格證原件及復印件1份。
(4)代課人員報考須提供所在學校出具并經縣教育局審核的在崗證明(注明在崗情況及縣財政補助情況,學校、中心校、鄉鎮政府、縣教育局蓋章,學校、中心校負責人簽名)。
(四)資格審查
招考辦公室根據考生填寫的個人信息及所提供的相關材料,按照規定的報名條件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將情況匯總后提交招考工作領導小組進行資格復審。
報名并通過資格審查的人數與招聘計劃數達到2:1比例以上的崗位,招聘計劃不進行調整;小于2:1比例的崗位,按2:1比例調整招聘計劃。招聘計劃減少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不進行調整;招聘計劃取消的,報考該崗位的考生可以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