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廣州市海珠區教育局招聘59名中小學教師的通知
海珠區,廣州市的中心城區,先后被授予全國幼兒教育先進區、廣東省教育強區等稱號。近年,海珠區堅持優先發展教育事業,致力打造優秀的教育人才隊伍,涌現出多名全國、省、市級名教師,教育整體水平不斷提高,教育均衡、優質發展的格局全面形成。為適應海珠區教育事業不斷發展的需要,進一步加強教師隊伍建設,現面向全國公開招聘教師59名。
一、招聘的崗位
中學教師13名,小學教師42名,啟能學校教師4名。
二、應聘人員的資格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權利。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
3.本科以上學歷(非廣州市常住戶口的人員須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學歷),并具有崗位所需的專業技術條件、任職資格、職業資格及技能要求。其中,社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教師資格(應聘小學教師的必須具備小學以上教師資格,應聘中學教師的必須具備中學以上教師資格),必須具有與應聘職位相對應的專業技術資格或本科以上學歷所學專業必須符合職位的專業要求;應屆畢業生所學的專業必須符合招聘職位的專業要求。
4.非廣州市常住戶口人員(含增城市、從化市)應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5.身體健康。
6.無違法違紀行為。
7.具備崗位所需要的其他條件。
(二)具體條件
1.社會人員應聘須具備以下條件:
(1)有廣州市常住戶口(不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
本科以上學歷、教師系列中級以下專業技術資格的(無專業技術資格和初級專業技術資格),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系列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或研究生學歷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本科以上學歷且具有教師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博士學位的,年齡限45周歲以下(1967年1月1日后出生)。
(2)非廣州市常住戶口(含增城市、從化市)的人員(其中已婚人員的配偶無廣州市常住戶口的,其配偶也必須符合廣州市人口準入條件):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學士學位,或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學位,或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教師系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35周歲以下(1977年1月1日后出生);
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學歷并具有教師系列副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或國民教育系列研究生學歷并具有碩士學位和教師系列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資格的,年齡限40周歲以下(1972年1月1日后出生)。
本公告中教師系列初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小學一級教師、中學二級教師、助理講師;中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小學高級教師、中學一級教師、講師;高級專業技術資格是指小學高級教師(副高級)、中學高級教師、中學正高級教師、高級講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