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公示
經筆試、試講、綜合面試、體檢、考核確定的擬聘人員,由市人社局、市教體局在綿陽教育體育網和綿陽人事考試網公示。公示內容包括擬聘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擬聘崗位等,并公布招聘單位、市人社局、市教體局的監督舉報電話。公示期限為7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舉報者應以真實姓名實事求是地反映問題,并提供必要的證明材料或調查線索,凡以匿名反映的問題不予受理。
擬聘人員公示結束后,沒有反映問題或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由市教體局報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對反映有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且不符合聘用條件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或難以否定的,暫緩聘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聘用。公示不合格或在辦理聘用手續前自動放棄的,是否遞補由市人社局、市教體局共同協商確定。
八、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者,應在公示期滿后20日內辦妥與原單位解除人事(勞動)關系或就業派遣手續,并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單位;2012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12年7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和學位證(有學位要求的崗位)、辦妥派遣手續,并將檔案和其他所需材料送招聘單位。逾期未將檔案和有關材料送招聘單位的,視為自動放棄聘用資格,不再辦理聘用手續,由此出現的空缺是否遞補由市人社局、市教體局共同協商確定。
招聘單位應在公示期滿后30個工作日內(2012年應屆畢業生應于2012年8月31日前),報市教體局、市人社局辦理聘用手續。市人社局在辦理聘用手續時,對擬聘人員資格進行確認。在資格確認中發現有不符合招聘條件的人員,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如系報考者提供虛假證件或材料的,一經查實,除取消其聘用資格外,2年內不得參加我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人員考試。
招聘單位憑市人社局的聘用通知,及時通知聘用人員在規定時間內(原則上為審批后15個工作日內,具體時間以招聘單位書面通知為準)到單位報到,簽訂在招聘單位最低服務年限不少于6年的聘用合同,并辦理人事代理、核定工資、上編制等有關手續。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取消其聘用資格。因此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同時,從本次招聘報名之日起,1年內取消其參加我市市屬事業單位招聘工作人員的報名資格。
此次公開招聘的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按照《四川省事業單位人員聘用制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實行聘用管理。
九、招聘工作紀律
(一)為保證本次公招的順利進行,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
(二)在招考的任何環節,若有違反規定或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已經被聘用的予以解聘,并按人事紀律追究當事人責任。
(三)凡與招聘單位負責人員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檢等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四)招聘單位負責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在辦理招聘工作事項時,與參考者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五)招聘單位負責紀檢、監察工作的領導,對本單位招聘工作的資格初選,筆試、試講、綜合面試、體檢等考試考核實施全程監督。
(六)應聘者在試講、綜合面試考核中,已試者與未試者、應聘者與考官實行隔離回避制。
(七)接觸試題、試卷、評分、參考答案人員或考官的泄密或影響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的事項,實行責任追究制。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