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規及相關知識:建設單位安全生產管理的主要責任
建設單位應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在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部門備案: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拆除施工組織方案;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施工單位安全生產基本保障措施:安全生產費專款專用;管理機構及人員的設置;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交底;警示標志;現場生活區、作業環境;環境污染防護措施;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勞動安全管理規定;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施工機具
意外傷害保險費由施工單位支付。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支付意外傷害保險費。意外傷害保險期限自建設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驗收合格止。
出租的機械設備和施工工具及配件,應當具有生產(制造)許可證,產品合格證。
建設工程質量必須實行政府監督管理。建設單位應當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后的15天內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其他有關部門備案。
建設工程發生質量事故后,有關單位應當在24小時內向當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除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專用設備、工藝生產線等外,設計單位不得指定生產廠、供應商。
建設工程承包單位在向建設單位提交竣工驗收報告時,應當向建設單位出具質量保修書。最低保修期限:基礎設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 5年;供熱與供冷系統,2個采暖期、供冷期;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2年。自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及有關專業部門;國家發展與改革委員會;工程質量監督機構
工程建設標準分:約束性;強制性;推薦性標準。內容:設計;施工及驗收標準;建設定額。屬性:技術;管理;工作標準。分級:國家 ;行業;地方;企業標準監督檢查方式:重點檢查、抽查、專項檢查
可能造成重大環境影響的,編制環境影響報告書,全面評價;可能造成輕度環境影響的,編環境影響報告表,分析或者專項評價;對環境影響很小、填報環境影響登記表。
報告書內容:概況;周圍環境;影響的分析、預測和評估;保護措施及其技術、經濟論證;經濟損益分析;環境監測的建議;評價的結論。
審批部門應當自收到環境影響報告書之日起60日內,收到環境影響報告表之日起30日內,收到環境影響登記表之日起15日內,分別作出審批決定并書面通知建設單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