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現場管理的基本要求
現場門口應設企業標志。承包人項目經理部負責場容、文明形象管理的總體部署。各分包人應在承包人項目經理的指導和協調下,做好分區管理劃分并嚴格分工負責。
項目經理部應在門口公示以下標牌:
(1)工程概況牌:工程概況、性質、用途、發包人、設計人、承包人、監理單位的名稱和施工起止日期等。
(2)安全紀律牌。
(3)防火須知牌。
(4)安全無重大事故計時牌。
(5)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牌。
(6)施工總平面圖。
(7)施工項目經理部組織及主要管理人員名單圖。
項目經理應將現場管理列為日常巡視檢查內容,搜集場內外信息,以利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