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關于招聘教師的通知
根據《關于轉發<江蘇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的通知》(常辦發〔2011〕69號)、《常州市教育局局屬學校教職工公開招聘實施意見(試行)》(常教發〔2005〕12號)精神,現就2012年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教師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公開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新教師
1.招聘對象。已申請教師資格的2012年及2011年畢業尚未正式就業但有相應教師資格的屬常州生源的畢業生,非常州生源畢業生應為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或國家“211工程”院校的畢業生。具有博士學位的研究生免于筆試。
2. 招聘條件。(1)學歷、學位:高中、職校、電大招聘的新教師必須具備碩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初中招聘的新教師中原則上須有4%的碩士研究生,其余須有本科 學歷、學位;到特殊學校任教的特教專業的需專科以上學歷(非特教專業必須具備本科學歷、學位);(2)需取得國家計算機二級(或省一級)證書和大學英語四 級證書(英語專業須具備英語專業四級以上證書);(3)大學或讀研時學習成績優良,獲得過獎學金;(4)大學或讀研期間,參加過社會實踐活動,獲得過表彰獎勵;(5)身心健康,適合從事教師職業。
(二)在職教師
1.招聘對象。擬進入局屬學校的優秀在職教師。
2.招聘條件。符合學校招聘簡章中公布的相應條件。
(三)特聘教師
1.招聘對象。高校優秀畢業生及職業學校急需的優秀專業教師。不參加市教育局統一筆試。
2.招聘條件。符合特聘教師招聘簡章中公布的條件。
二、公開招聘辦法和程序
(一)審批需求
各校根據局人事處審核的師資需求,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申報表》(見附件一),制定相應對象招聘簡章,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審核。
(二)新教師招聘辦法和程序
1.發布公告。市教育局和市人社局于2012年 2月,面向社會發布新教師招考公告和各校招聘新教師具體需求和簡章。
2.報名。具體要求見新教師招考公告。
3.統一筆試。 2012年3月18日上午8:30—11:00(音、體、美學科8:00-9:30)。筆試主要圍繞教師職業傾向、專業理念與師德、專業知識和專業能力進 行考核(音、體、美學科增加專業技能考試,上午9:40開始抽簽)。筆試、專業技能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并組織實施。根據筆試成績(音、體、美學科筆試 成績占30%,專業技能成績占70%)由市教育局按學科需求數的1:3劃定面試資格線,在常州市教育局、常州市人社局網站公布達線考生名單。按1:3劃定 的資格線若分數較低的,市教育局取消該學科的招聘計劃。職業傾向測試成績作為參考。
4.報名應聘。達到統一筆試面試資格線的高校畢業生根據各校招聘簡章報名應聘。各校招聘簡章的審核時間為3月20日前,發布時間為3月26日至4月6日。
5.資格審核。各用人單位網上審核應聘對象是否是市教育局公布的達線考生,同時,是否有市教育局蓋章的同意面試的成績單,如都符合,則填寫《常州市教育局直屬學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報名資格審核表》(見附件二),經招聘考核小組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參加面試。
6.面試考核。(1)相關學校統一時間面試。①電大、劉高職、旅游商貿高職校,面試時間另行通知;②省常中、市一中、北郊(高中),統一于2012年 4月8日上午8:00開始面試;③市二中、市三中、田中(高中)統一于2012年4月14日上午8:00開始面試;④勤業中學、朝陽中學、同濟中學、實驗 初中、二十四中、市北實驗中學、清潭中學統一于2012年4月15日上午8:00開始面試;⑤花園中學、麗華中學、民族中學、聾啞學校、田中(分校)統一于2012年4月21日上午8:00開始面試。(2)學校考核小組對符合應聘條件的人員進行集中面試。采用結構化面試方式,面試試題不少于三題,面試時間不少于15分鐘。面試評委至少5人,每人填寫面試評分表(見附件三),去掉一個最高分、一個最低分,余下評委打分的均分為應聘人員的面試成績,其得分保留 2位小數。面試時,設記分員1人,計時員1人,監督員1人。要做好試題保密工作。筆試、面試綜合成績通知單(見附件四)要當場反饋給被面試人員。根據筆 試、面試成績確定進入聽課評議階段人選,并填寫所有面試成績匯總表(見附件五)于面試結束后的第二天發郵件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備案,電子郵箱:jyjwjq@czedu.gov.cn
7.聽課評議。各校每個學科、每個職位綜合成績(文化課按筆試成績占35%、面試成績占65%;音、體、美學科按筆試成績20%、專業技能考試成績 30%、面試成績50%)的前三名(引進在職教師和具有博士學位的高層次人才可少于3名)進入課堂教育教學能力考核程序。參加課堂能力考核人員匯總表(見附件六)報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備案。考核小組成員由5人組成,其中本校3人,外校2人。考核小組不得對教師課堂試講情況進行集中評議。每位考核人員須填寫 《應聘人員課堂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評分表》(見附件七)并簽名。應聘人員課堂考核成績必須按照去掉5名評委打的最高分和最低分,余下3名評委打分的均分計 算,得分保留2位小數,成績填寫在《應聘人員課堂教育教學能力考核評分匯總表》(見附件八)中。各校須在課堂考核當天或第二天把參加課堂考核人員成績在校園網的外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