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聘用及報到
(一)按學科崗位根據考試總成績擇優聘用(若總成績相同,以教育教學能力綜合測試成績從高到低排序),在聘用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從同崗位所有應聘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并對擬聘人員及相關情況在雙流教育人才網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按事業單位進人程序辦理聘用手續。
(二)擬聘人員如系2012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到時交驗畢業證等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
(三)確定聘用崗位。雙流縣教育局組織擬聘者選填聘用單位。在確定具體聘用單位時,各崗位分別按照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擬聘者選定聘用單位。在選聘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從同崗位所有應聘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擬聘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五)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
(六)公開招聘的事業人員,與招聘單位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工資福利待遇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執行。
九、紀律和監督
為保證我縣教師公招工作順利進行,維護公招工作的公正性、嚴肅性,歡迎社會各界予以監督。
舉報電話:雙流縣紀委(028-85822631)
咨詢電話: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028-85811132)
雙流縣人才交流中心教育分中心(028-85832418)
雙流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雙流縣教育局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