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體檢
1.公布參加體檢人員名單。根據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計劃1∶1確定參加體檢人員名單,并在紹興教育網上公布成績和參加體檢人員名單。
2.體檢。按《浙江省人事廳、浙江省衛生廳轉發人事部衛生部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號)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衛生部《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行。體檢不合格,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不再增補。
(六)錄取
1.在紹興教育網公布擬錄用人員名單。
2.崗位錄用。擬錄用人員參加紹興市教育局統一組織的現場公開錄用。按擬錄用人員總成績,分學科從高到低排序(成績并列時,面試成績高者列前),由擬錄用人員按順序依次自主選擇崗位,在規定時間內,未參加崗位選擇或不選崗位的,視為自動放棄。因擬錄用人員自動放棄或放棄已選擇崗位,空缺崗位不再增補。
(七)簽約
錄用人員與用人單位于2012年6月15日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若違約按規定繳納違約金)。2012年8月10日持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教師資格證書、報到證向紹興市教育局政治處報到,逾期不報到視作自動放棄。
由用人單位與錄用人員本人簽訂一年工作協議,期滿經考核合格辦理正式聘用手續,簽訂聘用協議;考核不合格,取消聘用資格。
(八)其他規定
1.凡大學期間受過黨紀校紀處分的,報到時因個人原因沒拿到畢業證書、教師資格等證書的,錄用人員的學籍檔案審核后發現提供的相關證件、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等,不予錄用;已經錄用的即取消錄用資格,缺額不再增補。
2.已經錄用(含擬錄用)的人員不得參加下年度招考。
3.紹興市教育局成立教師招聘工作監督小組,進行全程監督,對違反招考紀律的單位和個人,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教育局設立監督電話:85200216 85134362,接受社會監督。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