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永康市2012年中小學教師招聘考試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負責組織。報考人員必須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有效期內的身份證,按照準考證上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本次考試成績只在2012年教師招考錄用時有效。
1、筆試。分《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兩部分,參加省教育廳統一組織的筆試,采用省教育廳提供的試卷(考試說明參看浙江教育考試網,省廳不提供命題的科目另行組織命題。報考人員未參加永康考點考試的,作缺考處理)。《教育基礎知識》和《學科專業知識》各按50%計入筆試成績。
筆試時間為2012年4月14日,上午8:30-11:00考《教育基礎知識》,下午14:00-16:30考《學科專業知識》。筆試時間如有變化,請及時關注永康人才網(網址:www.zjykrc.com)、永康教育城域網(網址:www.ykedu.net)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2、面試。報考招考計劃(二)、(三)職位的人員參加筆試后,還要進行面試。參加面試人員根據筆試成績分職位從高到低,按該職位招考計劃數1:2的比例劃定,出現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面試對象。
報考招考計劃(一)職位的考生,其筆試成績即為考試總成績。
報考招考計劃(二)和招考計劃(三)職位的考生,其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合成,其中筆試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若考試總成績相同,以筆試成績高的排位在前。
(四)體檢、考察
考試結束后,根據考試總成績分招考對象分職位從高到低,按該職位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確定體檢對象,出現不足招考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及操作規程》執行。報考人員不按規定的時間、地點參加體檢的,視作放棄體檢。體檢不合格者不予錄取,缺額人數不再遞補。
體檢合格后,按該職位招考計劃數1:1的比例(出現不足招考計劃數的,按實際人數確定)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教育局進行考察,考察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察結論為不合格,不予錄取,缺額人數不再遞補:
1、曾有嚴重違反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法律的行為,并經有關部門認定的;
2、曾受到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處分、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處分的;
3、曾受過勞動教養的或近兩年內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營利為目的,為賭博提供條件以及參與賭博賭資較大,被有關部門處罰的,或曾組織、利用迷信活動,擾亂社會秩序、損害他人身體健康,被有關部門處罰的;
5、曾被有關部門認定參與邪教、吸毒、色情、盜竊、貪污、賄賂、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
6、受行政警告處分未滿一年、受行政記過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受黨、團內警告未滿一年或受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或在高校學習期間受警告、嚴重警告處分未滿一年或受記過以上處分未滿兩年的;
7、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或在招錄過程中有違紀舞弊、弄虛作假行為的;
8、有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