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審查要求:應聘人員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須真實完整。資格審查貫穿考試、聘用全過程。如發(fā)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者,將隨時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應聘人員本人承擔。
4、資格復審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人員,繼續(xù)出現缺額無員遞補的,不再遞補。
5、資格復審合格者發(fā)放《面試通知書》。發(fā)放《面試通知書》時根據四川省財政廳、四川省物價局川價費〔2003〕237號文件規(guī)定,收取面試費80元/人。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2、同一招聘崗位的招聘人數與面試考生人數之比原則上為1∶2,達不到上述比例的,相應調減招聘人數。無法調減的,按照《成都市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試行辦法(2011年修訂稿)》(成人社辦發(fā)〔2011〕276號)第三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辦理。
(四)考試總成績計算
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成績(職業(yè)能力傾向測驗成績×40% 教育基礎知識成績×60%)×4/7 專業(yè)科目筆試成績×3/7] 加分}×70% 面試成績×30%(分數折合時有小數點的,四舍五入后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
六、體檢及考察
依據招聘崗位及招聘人數,按照應聘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考察人員名單。如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及相關事宜,在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公布。
(一)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fā)〔2005〕1號、人社部發(fā)〔2010〕12號和人社部發(fā)〔2010〕19號)規(guī)定執(zhí)行。體檢費由進入體檢人員承擔。進入體檢人員初次體檢不合格的,可在接到結果通知三日內申請復檢一次。復檢由主考機關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指定到原體檢醫(yī)院以外的醫(yī)院進行。申請復檢人員的體檢結果以復檢為準。
(二)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進入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
(三)考察工作參照成人辦發(fā)〔2004〕109號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無法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缺,按照進入面試人員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進入體檢和考察。
七、聘用及報到
(一)確定聘用崗位。彭州市教育局組織擬聘者選填聘用單位。在確定具體聘用單位時,各崗位分別按照應聘者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由擬聘者選定聘用單位。在選聘過程中出現的崗位空缺,從同崗位所有應聘者中按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確定聘用單位后,進行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經公示無異議的擬聘人員辦理聘用手續(xù)。
(二)擬聘人員如系2012年畢業(yè)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議書》,報到時交驗畢業(yè)證等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
(三)擬聘人員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未經招聘單位同意,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因上述原因產生的空額,不再遞補。
(四)公開招聘的工作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滿不合格者予以解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