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發送面試通知
根據報名材料,進行資格審查,確定面試人員名單。于2月7日上午8:00—11:30電話通知面試人員。
3.初試
須本人親自參加初試。
初試地點發布面試通知時告知。
初試主要針對應聘者從事學校教育工作的基本狀況,以及對擬應聘崗位、工作環境等綜合認知程度,進行面試考核。
初試時攜帶以下材料:
(1)專任教師: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學歷畢業證書、普通話證書、教師資格證書、教師職務任職資格證書、獲獎證書,教齡證明以及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嘉興市南湖區、秀州區、經濟開發區以外的公辦教師,在進入體檢之前提供即可)
(2)財務人員、校醫:身份證及戶籍證明、學歷證書、職稱證書、職業資格證、工作業績獲獎證書等相關證明材料。
注:
(1)以上所需證件均須提供原件與復印件。
(2)具有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級組長、中層正副職等工作經歷一年以上者,優先考慮。
4.復試
初試合格者,按照崗位需求數1:3的比例,進入復試。復試滿分100分,按照小學語文組、小學數學組、小學體育組、初中美術組、初中英語組、初中數學組、初中科學組、初中社會祖等,依序進行;
復試包括教育教學專業測試、課堂試講2個環節: (1)教育教學基本理念、學科專業知識和專業教育教學技能測試,以及承擔學校兼職工作和開設校本課程、特色活動的實際能力,考核方式采取抽取選擇題、現場答題的方式,滿分40分。
(2)課堂試講(滿分60分)
采取現場提前抽題、定時備課、現場講課的方式,主要考核應聘者在具體的課堂教學情境中的實際能力。
復試在65分以上者方可進入體檢考核環節。
5. 體檢、政審考核
按照復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以招聘崗位數1:1比例確定體檢人員,體檢標準按《浙江省教師資格認定體檢標準》執行。
體檢合格者進行政審考核,考核參照《浙江省公務員錄用考察工作細則(試行)》(浙人發〔2008〕58號)執行。體檢不合格者不進入政審考核程序,按照該學科復試成績依序確定遞補人員參加體檢。
6. 聘用
對初審、初試、復試、體檢、考核合格者公示無異議者按規定手續辦理聘用手續,并與學校簽訂聘用合同。首次聘用期限為1年。如在聘用期內發現應聘人員違反招聘規定的,按有關規定處理。聘用對象在規定時間內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取消聘用資格,不再遞補。原有工作單位的擬聘用人員在辦理報到前,須與原單位解除合同。
特別提醒:凡材料不全者不予報名及面試;上交的報名材料的復印件,恕不退還,學校負責保密。
東北師東范大學南湖實驗學校
2012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