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筆試。
(1)內容。
主要測試應聘人員的職業道德、職業規范以及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技能的掌握和運用能力。分崗位類別出卷、考試,總分100分。考試內容包括公共基礎知識(占總分的30%)和專業基礎知識(占總分的70%)兩項內容。
(2)筆試結束后,按成績從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超過1:5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5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筆試開考比例為1:3—1:5之間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如招聘崗位與報考人數比例達不到1:3,由學校報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同意放寬到1:2開考的,按擬聘用崗位人數1:2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如遇名次并列的可同時參加面試。
(3)筆試結束后,考生可到我校網站查看筆試成績和排名及獲得面試資格人員名單。學歷水平在碩士研究生以上(含碩士研究生)的應聘者直接進入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的考試。
5.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
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由我校根據報名情況分類別由我校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按有關規定組織實施。面試考官由廣西自治區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和我校主管部門指派的考官、我校及外單位的專家組成,其中外單位專家人數所占比例不少于考官總人數的三分之一。
(1)面試內容和分值。
主要考察應聘者的業務素質及潛在能力,包括應聘者的綜合分析、言語表達、計劃組織、人際關系、應變能力以及自我認知程度等;總分100分。
(2)專業技能測試內容和分值
根據崗位需要確定,主要測試應聘者的實際動手能力。分崗位類別設定考試內容,總分100分。
(3)面試和專業技能測試成績均當場公布。
(三)確定考核人選。
1.筆試階段的成績作為面試及專業技能測試資格的準入依據;
2.面試和技能測試后,考生綜合成績按百分制計算:綜合成績=面試成績×50% 專業技能測試成績×50%;
3.按照招聘崗位人數1:1.5的比例以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進入考核人員的名單,如綜合成績出現并列同時進入考核范圍時,可同時確定為進入考核人員的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