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沈陽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的通知
據《遼寧省教育廳 遼寧省財政廳 遼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遼寧省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實施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的通知》(遼教發[2011]322號)、《遼寧省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聘考試方案》,按照《遼寧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辦法》(遼人發[2007]1號)要求,組織實施我市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以下簡稱“特崗計劃”)公開招聘教師工作,有關工作章程如下:
一、招聘數量
招聘教師總數為197人。
二、實施范圍
沈陽新民市、遼中縣、法庫縣、康平縣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
三、招聘對象和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具有遼寧省戶籍;
(三)熱愛報考崗位所屬行業事業;
(四)遵守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2009年7月1日以后畢業的具有本科以上學歷的普通高校畢業生(不含2012年畢業生);
(六)報名者應同時符合教師資格條件要求和招聘崗位要求。
四、政策待遇
1. 取消見習期、提前定職定級。
2.根據自愿的原則,畢業生的戶籍、檔案關系可保留在工作地市、縣教育局,免收戶口、檔案托管服務費。黨、團等組織關系統一轉到工作單位。
3.工資、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及住房公積金等按當地中小學教師標準執行。
4.在編制內安排;
5.在校期間(指就讀本科期間)申領國家助學貸款且特崗工作服務期滿兩年以上的學生,其貸款本金和利息由政府代為償還;無國家助學貸款或有助學貸款但未申請政府代償而申請學費補償的學生,特崗工作服務期滿四年,其學費由政府一次性返還,不滿四年,不予補償。具體償還辦法參照《遼寧省高校畢業生從教計劃學費補償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暫行辦法》(遼財教[2010]954號)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