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擬聘用人員公示和聘用
對通過考試、考察、體檢的擬聘用人員,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在發布公告的同一媒體和工作網站進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辦理相關聘用手續,并按相關政策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計入合同期限,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考試考務工作組織實施
本次公開招聘考試考務工作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
七、其他事項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由市紀委、市監察局負責監督。
(二)本次公開招聘不指定考試教材,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任何形式的考試輔導培訓。
(三)蘭州日報、中國蘭州人才網(http://www.lzrc.net.cn)為此次公開招聘有關信息發布的指定媒體和工作網站,請應聘人員及時關注相關信息。
(四)本公告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
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8856730
市教育局:8855425
市衛生局:2942427
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8470628
監督電話:
市紀委、市監察局:8466318
此公告如有未盡事宜,請關注補充公告。
蘭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