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核時間
考核(筆試、面試)、簽訂聘用協議工作在2012年2月底前完成,具體時間由招聘主管部門確定。
七、體檢
由州級各主管部門、各縣市負責組織擬聘用畢業生參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即為擬聘用人員。
未按要求參加體檢和體檢不合格及因考生自動放棄出現崗位空缺的,根據考試成績由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提出意見,再確定是否依次遞補。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用人單位與其簽訂聘用協議,經主管部門、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后將聘用協議簽訂情況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備案,用人單位和被聘人員應嚴格履行聘用協議。
凡未按考核招聘程序與畢業生簽訂聘用協議的,人社部門一律不辦理相關手續。
八、辦理聘用手續
考核、體檢合格人員由州級主管部門、各縣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分別提出招聘意見,報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辦理招聘手續,畢業生持人社部門出具的報到通知在規定時限內到用人部門報到。
實行統招統分的崗位,擬聘用人員按照考試成績高低順序在所有擬招聘崗位中進行擇優選崗。
2012年度新招聘人員一律實行一年試用期,期滿經考核合格,再按規定程序辦理正式聘用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紀律要求
(一)畢業生在填寫《資格審查表》時,應認真如實填寫本人相關情況及與本人聯系的具體方式,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主管部門發出考核、體檢及其他相關通知時,如畢業生聯系不上或在規定時限內不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二)凡與聘用單位負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或者近姻親關系的應聘人員,不得應聘該單位負責人的秘書或者人事、財務、紀律檢查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崗位。
聘用單位負責人和招聘工作人員在招聘過程中,涉及與本人有上述親屬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平、公正的,必須回避。
(三)招聘過程中如有弄虛作假、失密泄密、徇私舞弊等行為,追究有關領導和當事人責任;對不符合招聘條件,填報虛假信息、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一經查出,即取消報名、聘用資格。
相關招聘工作進展情況、有關事宜在大理州政府公眾信息網、大理人事人才網、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登載查詢。
大理州政府公眾信息網址:www.dali.gov.cn
大理人事人才網址:www.dlrs.gov.cn.
大理州勞動和社會保障網址: www.yndlhrss.gov.cn
其他未盡事宜,請與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或州級主管部門聯系。
聯系電話:0872-2316321(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監督電話:0872-2428012(中共大理州紀委派出人事民政紀工委)
特此公告
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