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體檢
體檢按招聘崗位擬招聘人數1︰1的比例,根據面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名確定。參加體檢的應聘人員在規定的時間、地點集中,由縣勞動人事部門會同紀檢和相關部門統一組織到指定的縣級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
(四)考察
對體檢合格的考生由縣相關業務主管部門進行考察。
因體檢、考察不合格崗位出現空缺的,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通過后,可按該崗位面試成績排名依次遞補
(五)公示
經公開招聘工作會議研究通過后,由縣勞動人事部門會同業務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在面試、體檢、考察結果全部合格的人員中確定擬聘用人員,在縣勞動人事局公示。
(六)培訓上崗
用人單位負責崗前培訓。
(七)聘用
用人單位按規定程序辦理有關聘用手續,未按時報到人員取消聘用資格。
四、監督及其它要求
對違反規定及弄虛作假的應聘人員,取消其應聘資格;已被聘用的,取消其聘用資格。考官與考生有親屬關系的,考官必須提出回避。縣紀檢監察部門負責對應聘工作進行全程監督。應聘人員實行月考核制度,由縣教育局和學校負責考核,兩次考核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五、其他事項
本《簡章》確定的時間、地點因特殊情況發生變化的,另行通知。
本《簡章》未盡事宜由縣勞動人事局負責解釋。
咨詢報名電話:人力資源管理服務中心0906—3470428
聯系人:王林0906—3470428
監督電話:紀檢委監察局0906—3477243
勞動人事局0906—3472515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