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試采取結構化面試、實際操作等方式,滿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
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 面試成績×50%。考試總成績于2012年1月6日上午9:00在考試地點公布。
按擬招聘崗位人數,根據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擬聘用人選。總成績相同時,面試成績高者作為擬聘用人選;筆試、面試成績均相同時,由用人單位確定擬聘用人選。
⑶現場簽約
確定為擬聘用的人員,于2012年1月6日上午9:00在南州中學,由用人單位與其現場簽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凡在2012年7月31日前未取得畢業證、教師資格證者,取消其聘用資格。
(三)體檢
體檢標準參照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要求,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招聘單位和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委組織部、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不合格出現空缺時,則按本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四)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區教委對其政治思想、工作業績(或畢業生的在校學習成績)、現實表現及是否需要回避等進行綜合考核。因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空缺時,仍以本崗位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
(五)公示
考察結束后,確定擬聘用人員名單,由區人力社保局對其進行為期7天的公示。
(六)聘用
經公示無異議的人員,由區人力社保局按有關規定辦理聘用手續。公開招聘的人員實行服務期,要求在本區教育系統工作5年(免費師范生10年)后方可申請調出區外工作。
五、紀律與監督
招聘工作須嚴格“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嚴格堅持規定的條件、程序和標準,嚴禁弄虛作假、徇私舞弊,對違反考試規定及聘用紀律的,一經查實,取消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責任。招聘工作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監督,防止和杜絕不正之風,確保招聘工作順利進行。
本簡章由綦江區人力社保局、綦江區教育委員會負責解釋。
綦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綦江區教育委員會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