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其他學科:考試采取先筆試后面試的方式,成績計算公式為: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40%+面試成績×60%(分數均四舍五入并保留小數點后1位),總成績合格線為60分。
A.筆試(滿分100分)。閉卷形式,統一組織,主要測試專業基礎知識、書面表達能力等內容,筆試合格線為60分(不合格者不得入圍面試)。筆試結束后,依合格考生筆試成績高低排序,按學科招聘人數1:3的比例確定各學科入圍面試人選。
考生筆試成績、各學科入圍面試人員名單及《面試通知》,將于筆試工作結束后1個工作日內在珠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并在珠海市教育局4號樓大廳門口張貼。
B.面試(滿分100分)。主要測試考生教育教學能力及綜合素質等內容,面試合格線為60分。
4、確定各學科考察及體檢對象。考試結束后,計算考生考試總成績,并依合格考生考試總成績高低排序,按學科招聘人數等額確定各學科考察及體檢對象(總成績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考生總成績、參加考察及體檢人員名單,將于考試工作結束后2個工作日內在珠海教育信息網上公布,并在珠海市教育局4號樓大廳門口張貼。
(四)考察
考察按《廣東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考察工作實施細則(試行)》執行。考察合格者參加體檢,并簽訂《就業協議書》。協議簽訂后,因體檢、公示結果影響聘用的,用人單位有權解除就業協議,且不作任何補償。
(五)體檢
體檢在珠海市二級甲等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具體按《廣東省教師資格申請人員體格檢查標準》執行(考生畢業報到時做好體檢準備,具體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
(六)確定擬聘人員并公示
考察、體檢合格者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名單將在珠海市教育信息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
公示期滿,招聘結果報人事主管部門認定后,辦理擬聘人員畢業生接收、聘用等手續。
五、有關事項
(一)本公告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負責解釋。咨詢電話:0756-2121314、2121896.
(二)本公告將在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門戶網站和珠海教育信息網等公布。
(三)有下列情形應聘者,取消聘用資格,所缺名額可按崗位和考生考試成績高低依次遞補:1.未在2012年7月15日前報到者;2.因個人原因在畢業后半年內未完成畢業生接收有關手續者;3.不服從組織調配者;4.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應聘資格者;5.公示結果影響聘用者;6.考察或體檢不合格者;7.放棄聘用資格者;8.法律、法規及其它有關規章規定不準聘用者。
(四)為確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公開,將由紀檢工作人員全程監督,投訴監督電話:0756-2121319.珠海市教育局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