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報名由區公務員局、區教育局組織并進行資格審查。報名時畢業生應攜帶本人畢業證或學校統一發放的推薦表、身份證、戶口本、報到證(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教師資格證(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近期1寸免冠彩照三張,報名費 45元。
3.非2012年應屆畢業生報到證尚未派遣到寶坻區公務員局(寶坻區人才中心)或戶口尚未轉回到寶坻區的,在7月31日前,必須將報到證改派到寶坻區公務員局(寶坻區人才中心),戶口轉回到寶坻區,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2012年應屆畢業生必須在7月31日前將本人畢業證、教師資格證、戶口證明、報到證(派遣到寶坻區公務員局或寶坻區人才中心)交區公務員局、區教育局驗證,否則取消其聘用資格。
4、報考“具體條件及名額”中3、7、8職位的畢業生,被錄取后,若所持教師資格證專業與所報考學科不一致的,應在自錄用之日起三年內取得所報考學科的教師資格證,否則予以辭退。
5、本次招聘職位人數與實際報名人數之比原則上不低于1:3.報考不能開考職位的人員,可在規定的時間內改報符合招聘條件的其他職位。
(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在前,筆試在后,由區公務員局和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1、面試
(1)面試采取同內容、同問題的目測、試講、答辯等方式。
(2)面試考官人選(評委)由具有面試資格或有經驗的專家隨機抽調。
(3)面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
(4)公布進入筆試人員名單。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
(1)筆試不分學段按照學科統一考試。為農村地區招聘的教師按學科單獨出題。
(2)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課程及部分時事政治內容,試卷為百分制。
(3)臨時組織或委托有關部門出卷、閱卷。出卷、閱卷過程采取全封閉管理。
(4)公示筆試成績。
(5)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6)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予錄取。
(7)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