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考試
考試采取面試和筆試相結合的方式,面試在前,筆試在后,由區公務員局和區教育局組織實施。
1、面試
(1)面試采取同內容、同問題的目測、試講、答辯等方式。
(2)面試考官人選(評委)由具有面試資格或有經驗的專家隨機抽調。
(3)面試合格人員進入筆試。
(4)公布進入筆試人員名單。
(5)面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2、筆試
(1)筆試不分學段按照學科統一考試。為農村地區招聘的教師按學科單獨出題。
(2)筆試內容為學科專業課程及部分時事政治內容,試卷為百分制。
(3)臨時組織或委托有關部門出卷、閱卷。出卷、閱卷過程采取全封閉管理。
(4)公示筆試成績。
(5)按照筆試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錄取,額滿為止。
(6)筆試成績達不到60分的,不予錄取。
(7)筆試時間、地點,另行通知。
(四)體檢
體檢由區公務員局指定醫院按照《天津市教師資格認定體格檢查標準》有關要求進行,體檢不合格的不予錄用。
(五)考察和聘用
1.考察由區公務員局、區教育局共同組織實施。考察不合格者,不予錄用。
2.根據面試、筆試、考察、體檢結果,區公務員局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公示。公示無異議,由區公務員局辦理有關錄用手續。
3. 考生按照筆試的先后順序,在區教育局確定的職位內依次選崗,區教育局聘用單位辦理相關聘用手續。
五、紀律要求
1.招聘工作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區紀檢監察部門監督全部過程,并接受社會的監督。
2.在報名、面試、筆試、體檢、考察中應聘人員有舞弊或弄虛作假行為的,取消其錄用資格,并在區公務員局、區教育局備案,二年內不得參加此類考試。
3.招聘實行回避制度。具體負責招聘的工作人員,在參與公開招聘事項時,凡涉及與本人有親屬關系或其它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六、本實施方案由區公務員局負責解釋。
咨詢電話:29242131 29262910
天津市寶坻區公務員局
2012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