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天津大港管委會教育系統招聘31名中小幼教師的通知
根據《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津人社局發〔2011〕10號)規定,結合本地區教育教學實際,經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批準,濱海新區大港人社局組織2012年大港教育系統公開招聘35名教師,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和招聘條件
(一)招聘對象
符合職位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畢業生。
(二)招聘條件
1.應聘人員應具備以下條件
(1)遵守憲法和法律;
(2)熱愛教育事業,具有終身從事教育的夙愿;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大學專科及以上學歷、相應學位,并具有教師資格證;
(5)研究生為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科及以下畢業生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7)符合回避的有關規定;
(8)招聘崗位所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公職的;
(3)現役軍人;
(4)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認定有作弊行為,在禁考期限的;
(5)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二、招聘崗位查詢
本次共招聘初級以下崗位教師35名,具體的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2012年天津市濱海新區大港管委會招聘教師計劃表》。報考人員從2012年9月29日開始,通過天津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ww.tj.lss.gov.cn)和大港信息網(http://www.tjdg.gov.cn/)及北方石油化工人才網(http://www.jshrc.com/)查詢。對《招聘計劃》中的專業、學歷、學位、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的,請報考人員撥打政策咨詢電話或資格審查咨詢電話(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