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評集訊:天津市第一中學招聘教師實施方案
為進一步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確保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順利進行,依據《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暫行規定》(原人事部令第6號)、《關于進一步做好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辦發[2010]74號)、《關于印發<天津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實施辦法(試行)>的通知》(津人社局發[2011]10號)文件精神,制定以下招聘工作實施方案。
一、學校簡介
天津一中始建于1947年,是天津市第一所公立學校,是天津市教育委員會直屬完全中學之一,是聯合國教科文組織亞太地區“教育革新為發展服務計劃”聯系中心,是天津市對外交流的窗口學校。學校為完全中學,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建校60余年來,學校堅持“育人為本,教學為主,全面發展,學有所長”的辦學宗旨,在以著名教育家韋力為代表的幾任校長的帶領下,經過廣大師生員工的努力,形成了平等、和諧、開放、包容的工作與學習環境,形成了學生自我管理、自我完善的德育風格,形成了有助于學生終身學習和創新能力培養的教學模式以及著眼于教師可持續發展的較完善的教師發展體系,教育教學質量一直位于全國前列,為國家培養了大批優秀畢業生。
二、招聘原則
我校2012年招聘工作堅持按需設崗、按崗招聘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競爭擇優的原則;堅持德才兼備、任人唯賢的原則。
三、招聘崗位及人數
我校2012年擬招聘工作人員11名,其中中學語文、數學、外語、生物教師各2名,物理、歷史、地理教師各1名,。
四、招聘范圍與對象
學科教師崗位招聘國內全日制重點大學2012屆應屆畢業生。
五、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具有良好的品行;
3、熱愛教育事業,熱愛教師職業;
4、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5、具有符合崗位要求的專業技能和工作能力;
6、具有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校在讀(全日制)非應屆高校畢業生;
3、在以往公開招聘考試中,被認定為有考試作弊行為的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法律法規規定其他不宜錄用的人員。
(三)各崗位具體報考條件見附件一《2012年天津市第一中學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