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考試(2012年5月,具體時間見新華中學網站公告)
1.筆試:收到筆試通知的應聘人員持身份證和準考證按規定時間到我校進行筆試。筆試的內容為招聘崗位所需的專業能力測試和綜合能力測試,總分為100分,筆試內容不指定參考用書。
2.面試: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崗位招聘人數不低于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面試分四部分進行:一是答辯,應聘人員參加活動并回答考官提出的問題,考官根據參與活動和回答問題的情況給出分數;二是模擬授課,應聘人員將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準備的授課內容進行現場講授,由考官根據試講情況給出分數;三是進班授課,應聘人員將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準備的授課內容,面向教學班級現場教學,由考官根據教學情況給出分數;四是組織實施教育活動,應聘人員將我校提前通知并事先準備的教育主題,面向學生群體,組織現場主題教育活動。面試總分為100分。面試結束后按照四部分成績2:3:3:2的比例合成面試成績。
4.計分:面試結束后,按照筆試、面試成績5:5的比例進行加權計算總成績。總成績60分為合格,合格者按成績由高到低排序?偝煽兿嗤模悦嬖嚦煽冚^高者排前。
(五)體檢(2012年6月)
根據應聘人員的綜合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參加體檢人選。體檢在我校指定的市三級及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執行。
(六)考察(2012年6月)
對體檢合格人員按有關規定組織考察,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能力素質、工作態度、學習及工作表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在上述考察中應聘教師的個人素質和能力需達到學校各項工作的管理要求。
(七)公示(2012年6月)
我校根據筆試、面試、體檢、考察情況確定擬錄用人員名單,并在招聘信息發布范圍內公示,公示期為7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接受社會舉報。公示期滿,對沒有異議或者反映的問題不影響聘用的,按照規定程序辦理聘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聘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聘用,待查實并作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聘用。
(八)報批與備案(2012年6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權限在公示期一周內將《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備案表》報主管部門審核、備案。
(九)聘用(2012年7月)
學校法定代表人與受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確定人事關系。受聘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紀律與監督
(一)我校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行回避制度。學校負責人和負責招聘工作的人員在辦理招聘事項時,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實行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