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陽區教委招聘中學教師的通知
根據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北京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實施辦法>的通知》(京人社專技發[2010]102號)、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加強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滿足各所屬單位的人員需要,現發布2012年優秀畢業生招聘公告。
一、招聘對象
教育部直屬師范院校、“211”工程、“985”工程大學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
二、招聘崗位
參加本次招聘的單位為朝陽教委所屬的全額拔款事業單位的學科教師崗位(詳見附件2)。
三、招聘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全國統招統分且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的2012年應屆畢業生,并正常參加本年度就業派遣;
2、具有相應的教師資格;
3、年齡:原則上30周歲以下,博士研究生35周歲以下;
4、所修課程成績優良,無不及格成績或補考記錄,且外語水平達到符合授予相應學位的要求;
5、身體健康,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
(二)具體條件
見招聘崗位明確的招聘條件(見附件)。
四、招聘工作安排
(一)報名
報名時間:2012年3月8日前登錄北京教育人才網(www.jyrc.com.cn)公開招聘報名系統,進行網上報名。
(二)資格審核
1、網上資格審核,根據個人報名信息情況進行網上初審,報考人員3月8日17點后登記報名系統查看報名資格初審情況;
2、現場審核,審核時間:2012年3月9日上午9:00至12:00,13:00至16:00;10日9:00至12:00),通過初審的報考人員攜帶以下材料到北京市教育人才中心南門(具體地址見附件)進行現場審核確認。
(1)高校畢業生推薦表,畢業院校就業主管部門蓋章,應如實反映畢業生的真實情況,明確標注畢業生的培養方式(統招統分、并軌、非定向等)、生源地、學歷、學制和畢業時間;
(2)已修全部課程成績單,由畢業院校教務主管部門蓋章,成績單應如實反映畢業生就學期間的真實學習成績;
(3)教師資格證書(參加2012年教師資格認定的,須提供教育學教育心理學合格成績單位及普通話合格證書);
(4)報名系統打印報名表、學生證及身份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