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永州職稱英語考試的考場規則:
一、在考試前15分鐘,憑準考證和正式有效居民身份證進入考場,對號入座,并將準考證及居民身份證放在桌面右上角,以備查對。
二、考試時只準攜帶黑、藍色鋼筆或圓珠筆、2B鉛筆、橡皮擦、鉛筆刀等考試用品進入考場。不得攜帶考試規定以外的資料、報刊、提包等物品入座。如有攜帶應統一存放指定位置。否則,按違紀處理。
三、嚴禁使用移動電話、尋呼機、電子記事本等通訊工具和器材,已帶的必須切斷電源,并與其它物品一同存放在指定位置。否則,按違紀處理。
四、開始考試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交卷、退場、上廁所。考試結束后才能交卷退場。
五、開考鈴響后才能開始答題。答題前應首先用鋼筆或圓珠筆在試卷(題本)、答題卡(答題紙)規定的位置填寫姓名、準考證號和工作單位。考試規定應在答題紙上答題的,必須用鋼筆或圓珠筆作答,作答字跡要清楚、工整:應在答題卡上答題材的,必須用2B鉛筆填涂作答。在規定以外的地方作任何標記的,按違紀處理:未按規定作答的,按零分處理。如填寫姓名、準考證號時確因筆誤需要涂改,須報請監考人員核準,簽名,否則,該卷成績無效。
六、不得要求監考人員解釋試題,如遇試卷分發錯誤,頁碼序號不對、字跡模糊或答題卡有折皺、污點等問題,應舉手詢問
七、考場內必須保持安靜,禁止吸煙,嚴禁交頭接耳、夾帶傳送資料,窺視他人試題答案或交換試卷,不得相互借用文具,否則,按違紀舞弊處理。
八、提前交卷的參考人員,必需離場,不得在考場附停留、大聲喧嘩。
九、考試結束鈴響后,考生應立即停止答題。考生交卷時應將試卷、答題卡分別反面放在桌面上,經監考人員允許后,方可依次離開考場。不得將試卷、答題卡和草稿紙帶出場。
十、 服從考試工作人員管理,接受監考人員的監督和檢查。對無理取鬧,辱罵、
威脅、報復考試工作人員者,作弊或違反考試規定者,按人事考試違紀處理有關規定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