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財政稅收考點:社會保障制度改革
1.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問題
(1)養老保險的籌資模式
類型 定義與特點
現收現付式 社會保障完全靠當前的收入滿足當前的支出,不為以后年度的社會保險支出作資金儲備。
特點:在社會保險開始實施時,保險費率比較低,其收入要隨支出水平平均的上升經常做出調整。靠后代養老的保險模式
基金式 完全基金式 為社會保險設立一種基金,這種基金在數量上能夠滿足今后向投保人支付保險津貼的需要。
特點:繳費水平在相當長的時間內穩定不變,但初期保險費率較高。
自我養老的保險模式
部分基金式 繳費水平在滿足一定階段支出需要的前提下,留有一定儲備。
特點:初期保險費率較低,從長期看,繳費率呈階梯式的上升趨勢。
自我養老和后代養老相結合的一種養老模式
(2)我國當前籌資現狀及改進思路
目前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相結合的籌資模式,基本屬于現收現付式。
有人主張保險的籌資模式及時地轉為部分基金式。
從2001年7月開始,國家在遼寧省進行改革試點,主要思路是,在保證離退休職工基本養老金支付的基礎上實現社會統籌基金和個人賬戶基金的分賬管理,確保個人賬戶的有效積累。
掌握試點具體做法:
①企業不再為職工向個人賬戶繳費,企業的繳費全部進入統籌基金,用于支付當期的養老金;
②職工個人要按工資總額的8%向個人賬戶繳費,由于企業不再向個人賬戶繳費,所以個人賬戶總的繳費率從過去的11%降低到8%;
③個人賬戶中的繳費額不再為當期支付的養老金融資,個人賬戶將部分的“實賬”運行,個人賬戶中的存儲額將用于國債投資或存入銀行;
④改革前職工個人賬戶中的“空賬”將不被填實,這部分“空賬”構成了對職工的隱性負債;
⑤提高基礎養老金的支付標準。
2.開征社會保險稅問題
從整個社會的角度看,在我國開征社會保險稅更有利于社會保障制度的順利實施。
3.廣大農村人口的社會保障問題
當前國家的首要任務是發展農村的社會救濟和社會福利事業,并逐步建立農村養老、醫療保險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