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考點:公共物品的融資與生產
3、公共物品的融資與生產
公共物品的融資方式包括:政府融資、私人融資、資源融資、強制融資、聯合融資
政府融資的缺點是難以滿足社會成員對公共物品的多樣化需求
公共物品的供給包括兩重含義:公共物品的資金來源-公共物品的融資;公共物品的生產
公共物品的融資(誰付費、怎么付)
①政府融資(強制融資):“免費搭車”使得公共物品市場融資機制失靈,所以政府應作為公共物品供給的資金提供者,以強制稅收的形式為公共物品融資。政府融資的缺點是難以滿足社會成員對公共物品的多樣化需求。
由于公共物品存在消費上的非排他性,理性的個人傾向于他人付費,而自己坐享其成,這就是“免費搭車”。
②私人融資(自愿融資):私人融資的缺點是可能導致公共物品供給的數量不足和結構不平衡。非排他性成為對自愿融資起阻礙作用的關鍵因素。盡管有這種限制,公共物品有時還經由收費的集體行動而被自愿提供,特別是在公共物品的受益結構和成本分擔都比較清晰的小規模集體中,或者當提供者同時也是該公共物品的主要受益者時。
③聯合融資:常見的手段是政府以財政補貼和稅收優惠等方式,鼓勵私人機構提供公共物品。對于政府來說,通過價格機制激勵私人自愿提供公共物品,而不是親自來提供,則是最為理想的。
公共物品的生產(由誰負責、如何將投入轉為產出)
①政府生產:代表公眾利益的政治家雇傭公共雇員,與他們簽訂就業合同,合同中對所需提供的物品或服務做出具體規定。
②合同外包:是指政治家首先與私人廠商簽約,再由這個私人廠商與其雇員簽訂勞務合同,按政府的要求完成公共物品或服務的生產任務。合同外包是公共服務提供私有化的表現。
從交易費用經濟學和不完全合同理論的角度看,各類組織(包括政府機關)在最小化交易費用方面具有不同的優勢。應當通過不同組織結構間的比較制度分析,來確定何種組織結構在何種公共物品的生產上具有相對效率。
合同外包不管包給何種性質的機構,都是公共服務提供私有化的表現
關于公共物品的生產:
公共物品的生產通常有政府生產和合同外包兩種方式
支持公共物品提供私有化的理由是同樣的服務由私人生產成本更低
反對公共物品提供私有化的理由是認為私人生產降低了服務的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