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級經濟基礎考點: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一、財政轉移支付及其特點
(一)。財政轉移支付的含義及作用
1.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是在處理中央與地方財政關系時,協調上下級財政之間關系的一項重要制度。最早提出轉移支付概念的是著名經濟學家庇古,他在1928年出版的《財政學研究》中第一次使用這一概念。
2.建立政府間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其目的是為了解決地方政府收支不平衡的問題,以及因地區間經濟發展不平衡而引起的全國公共服務水平不均衡的問題,實現經濟社會的穩定協調發展。財政轉移支付制度具有重要作用:
(1)通過財政轉移支付為地方政府提供穩定的收入來源,彌補其收支差額,這是財政轉移支付制度的最基本作用。這一制度增強了地方政府提供本地區公共物品和服務的能力,有利于實現政府間財政關系的縱向平衡。
(2)通過財政轉移支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決各地方之間因財政狀況不同而造成的公共服務水平的不均等。
(3)實施財政轉移支付制度,中央政府通過對地方政府的專項撥款,可以對地方的財政支出項目進行調節, 有利于增強中央政府對地方政府的控制能力。
【例題10: 單選】最早提出轉移支付概念的是( )。
A.庇古 B.凱恩斯
c.亞當·斯密 D.費里德曼
(二)。財政轉移支付的特點
(1)完整性。
(2)對稱性。上級政府對下級政府轉移支付的財力,與能夠滿足該級政府承擔、履行的事權職責需求相對應。
(3)科學性。
(4)統一性和靈活性相結合。
(5)法制性。
【例題11: 多選】財政轉移支付的特點有( )。
A.完整性 B.科學性
C.非對稱性 D.統一性
E.對稱性
二、我國現行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一)。財政轉移支付分類
轉移支付的具體形式有很多種,但一般都可以歸結為均衡撥款與專項撥款兩大類。通常情況下,對于地方事權范圍的支出項目,中央政府通過一般性轉移支付實施財力匹配與均衡;專項轉移支付嚴格限于中央委托事務、共同事權事務、效益外溢事務和符合中央政策導向事務。
(二)。我國的財政轉移支付分類
我國現行的財政轉移支付由一般性轉移支付和專項轉移支付組成。
1、一般性轉移支付:
(1)含義:一般性轉移支付是指為彌補財政實力薄弱地區的財力缺口,均衡地區間財力差距,實現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能力的均等化,中央財政安排給地方財政的補助支出,由地方統籌安排。
(2)類別: 一般性轉移支付包括均衡性轉移支付、民族地區轉移支付、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獎補資金、調整工資轉移支付、農村稅費改革轉移支付、資源枯竭城市轉移支付等具體項目。
【注】均衡性轉移支付,是指按照公平、公正、循序漸進原則,主要參照各地標準財政收入和標準財政支出的差額及可用于轉移支付的資金規模等客觀因素,按統一公式計算確定的轉移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