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工資福利與工傷、生育保險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了解應考人員是否掌握工資福利與工傷、生育保險及補充保險等國家有關規定。
考試內容
(一)工資福利
工資的概念;工資的構成;工資分配原則;工資支付的內容、形式;特殊情況卜。的工資支付;職工福利的概念;職工福利的內容;職工遺屬待遇;職工福利費。
(二)工傷保險
工傷保險的概念;工傷保險的原則和覆蓋范圍;工傷認定;勞動能力鑒定;工傷待遇。
(三)生育保險
生育保險的概念;生育保險的覆蓋范同和基金籌集;生育保險待遇支付。
(四)企業補充保險
企業補充保險的概念和范圍;企業年金;建立企業年金原則;補充醫療保險。
第十六章 勞動法律責任及執法
考試目的
通過本章的考試,了解應考人員是否掌握勞動法律責任及勞動保障監察的內容、形式、程序、處罰方式,是否了解勞動監察機構及其職責;是否了解勞動行政復議、勞動行政訴訟:
考試內容
(一)勞動法律責任
勞動法律責任及其形式;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違反勞動保障法律的責任內容;違反集體合同責任的基本內容。
(二)勞動監察執法
勞動監察的含義、屬性和原則;勞動監察的形式、處罰的方式;實施勞動監察的內容和程序。
(三)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
社會保險行政爭議;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范圍;社會保險行政爭議處理程序。
(四)勞動行政復議與勞動行政訴訟
勞動行政復議;勞動行政復議的時效、程序和復議結果的法律效力;勞動行政訴訟的概念;勞動行政訴訟的時效、程序和訴訟結果的法律效力。